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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靜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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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2-19 16:24:26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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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需知 ☆
http://www.land.moi.gov.tw/realestate/index01.asp
不動產交易安全
消費者購屋須知
不動產交易因涉及多種法律,所牽涉事務非常繁雜,非一般人所能普遍瞭解,且攸關個人財產權益影響甚大。茲為保障不動產交易安全,確保消費者權益,特編印此購屋須知,提醒消費者於進行一般不動產買賣、購置預售屋、成屋、法拍屋時應注意之事項。
一、不動產買賣注意事項:
1.現場履勘
不動產買賣,無論是土地或房屋,甚至預售屋,皆應赴實地勘查,對標的物範圍及各種情況要詳細詢問清楚。必要時更應向鄰近人士查詢,以發現真實情況。
2.瞭解出售原因
除建設公司推出之預售屋或成屋外,一般成屋出售原因,應詢問清楚,以避免買到令自己不舒服之宅第。除向屋主詢問外,亦可從旁打聽,以瞭解真相。
3.勿貪小便宜
不動產交易是一輩子的事,勿因小利而後悔一輩子。寧可以一般正常價格買一間理想的房子,不要貪小便宜,以避免吃虧上當而後悔。
[color=#FF1493]4.勿倉促下決定
切勿受仲介或銷售人員鼓動即倉促下定,事後要再挽回就困難了,一定要深思熟慮,縱使因而失去交易機會,亦不見得有損失,更不要在壓力下作決定。

5.慎選不動產服務人員
不動產交易過程牽涉之法令甚多,如果自己沒時間深入了解,最好委託專業人員提供服務,選擇合法優良的仲介公司、經紀人員、估價師或地政士(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可使你的權益獲得確保。
二、購買預售屋注意事項
1.有否請領建造執照
建築物的興建,必須要領有建造執照,才可以向建築管理機關申請開工,完成時才可以申報完工,經檢驗合格才可以領取使用執照,而後才能申請接通水、電,並據以辦理建築物保存登記(建物第一次登記),並申請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
2.防止拿不到土地產權
建築公司蓋房子,有時是自地自建,有時是和地主合建。如果建設公司是和地主合建,購屋者最好和地主簽立土地買賣契約及與建設公司簽立房屋買賣契約,以免日後建設公司和地主一旦發生合建糾紛時,拿不到土地產權,不可不慎。
3.瞭解稅費的負擔
房屋買賣契約書中應載明各種稅費由誰負擔,買賣房屋所應負擔的稅費包括土地增值稅、契稅、公證費、地價稅、房屋稅、印花稅、水電瓦斯接戶費、產權登記費及代書費等,除依法令規定(如契稅應由購屋者繳納及土地增值稅由出售人繳納)外,其餘稅費由誰負擔,應在契約中明訂,以免日後發生糾紛。
4.房屋買賣標的應標示清楚
買賣契約中應註明土地坐落地段、地號、建築基地面積與持分比例或坪數,註明房屋是那一棟那一層,並影印賣方建造執照之配置圖、平面圖附於契約中,較為明確清楚。
5.瞭解房屋面積坪數及單價
建設公司所計算房屋坪數,通常包括室內、陽台及公共設施面積,在購買房屋時應考慮公共設施及陽台所佔坪數的比例。有些建設公司只列私有面積及公共設施面積,而所謂私有面積則包括室內、陽台及該層電梯間、樓梯間及走廊等分擔面積在內,公共設施面積包括地下室及屋頂突出物之公共面積的分擔,所以事實上,私有面積並不等於自用面積,購屋者應予注意,否則自以為單價便宜,但是扣除公用面積外,其單價則相當高。另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前於84年11月29日第216次委員會議決議及91年10月17日第571次委員會議通過之「公平交易法對預售屋銷售行為之規範說明」;契約書中應說明公共設施所含項目、公共設施分攤的計算方式及各戶持分總表應明確列示等事項,並自85年2月1日起,業者如未依前開決議執行,即認定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規定。
6.注意房屋室內的格局
室內的隔間與平面配置會影響生活起居是否舒適與方便,房間的通風與採光是否良好,也都是購屋者應注意的地方。
7.瞭解付款辦法及貸款額度
許多建設公司為了促銷,常會以動人的廣告來吸引人們購屋,但是付款辦法是否合適,貸款額度多少,購屋者應充分瞭解。
8.建材及設備
許多建設公司銷售房屋時,常印有精美說明書,其中說明地坪、門窗、衛浴、廚房、水電等建材,購屋者應注意契約中是否有註明建材規格、廠牌、等級等事項,以防止賣方以劣質品充數,而在交屋時發生糾紛。
9.注意開工日期、完工期限及交屋日期
購屋者最關心的是交屋日期,簽約時應詳細註明開工日期,以及完工期限與交屋日期,以保障自身的權益。
10.完工後之管理維護
有些社區完工後建設公司會輔導成立住戶委員會,並按月繳納一定金額之管理費用,購屋者應事先瞭解並配合,以維持社區整潔。
11.違約事項
購買預售屋,從簽約到實際交屋約需經1至3年的時間,因此於簽定契約時,有關違約條款內容應詳加注意,以免日後發現房屋有瑕疵或重大問題時,如欲解約卻因違約條款,而可能造成鉅大損失。
12.買賣若透過不動產經紀業辦理者,應由該業者指派經紀人於契約書簽章。
三、購買成屋注意事項
1.售價是否公平合理
中古成屋由於是零星交易,其價格的行情較不容易決定,因此,[color=#FF1493]買賣雙方應先參考附近成屋之成交案例,以衡量價格是否公平合理。目前成屋透過仲介代銷的方式,非常盛行,少數不肖業者在受理房屋出售時,常提高售價,哄抬市場行情,甚或欺騙購屋者,因此,謹慎選擇信用可靠、合法之仲介公司購買房屋是頗為重要的。而為使消費者能清楚分辨提供仲介服務之行為主體,前經行政院公平交易交易委員會84年9月6日第204次委員會議決議及90年5月10日第496次委員會議通過「公平交易法對房屋仲介業規範說明」;加盟店之仲介公司應於廣告、市招及名片上加註「加盟店」字樣,作為消費者選擇仲介公司時的參考。
2.產權是否清楚
在付出定金前,應先到地政機關申請土地、建物(房屋)登記簿謄本,查閱所有權人、面積(坪數)、[color=#FF1493]有無設定抵押或被查封等情事,並到工務機關查閱都市計畫圖,看看是否坐落在公園、道路或其他公共設施用地內。
3.面積之正確性
一般房屋產權登記時,除主建築物面積外,尚有附屬建物及共用部分如:陽台、平台、公共設施或屋頂突出物等。賣方或仲介業代銷時,常虛灌坪數,使每坪單價顯得很便宜,買方在給付定金之前,應詳看所有權狀,計算其確實面積,以免簽約後發生糾紛。
[color=#FF1493]4.房屋是否有缺失
看房子時要冷靜,並注意看牆壁有無漏水的痕跡?附近環境如何?有無公害?決定購買時,最好有一段緩衝時間,多看幾次並做多方面比較,免得貿然付出定金後才發現房子缺失,或不合自己的需要,而受損失。
5.簽約
訂約時要與所有權人簽訂,如由代理人代簽,要注意是否有授權書,對於房屋的坪數、價格,以及內部現狀設備等都要書寫清楚。
6.稅費問題
訂定契約時,對於契稅、土地增值稅、房屋稅、地價稅、水電瓦斯費及代書費等,應明確註明由買方或賣方繳納,以免日後造成紛爭。
7.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亦應在契約中訂明。一般都分成四段付款:
(1)簽約時付一部分價款。
(2)出賣人備齊辦理移轉登記所需之文件,並就有關書表證件交給雙方所指定之地政士(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或律師時,再交付一部分價款。
(3)繳清一切稅費及增值稅後付一部分價款。
(4)辦妥移轉登記,買受人領得所有權狀,並點交清楚後,再交尾款。
8.善用定型化契約
委託仲介公司代售時,由於一般仲介公司所預擬之委託銷售契約書,尚有部分條文不甚公平,可要求仲介公司參考內政部頒布的「不動產委託銷售契約書範本」(內政部92年5月修訂),並注意依內政部公告的「不動產委託銷售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辦理;另買賣契約書內容是買賣雙方主張權利義務的根據,經雙方同意簽立後即生法律效力,所以簽訂契約書時,一定要詳細閱讀,並瞭解契約內容,以資慎重。
9.房屋買賣若透過不動產經紀業辦理者,應由該業者指派經紀人於契約書簽章。
四、購買法拍屋應注意事項
(一)事先充分瞭解投標條件
1.了解法院拍賣公告內容
無論自己投標或委託他人代標,均應完全知悉法院之公告內容:例如查明標的物內容、查明使用分區、有無車位、如有違章建築或加建部分是否併付拍賣、夾層是否合法、拍賣後有無點交、買賣資格或條件。
2.應查看現場
投標前,宜依據投標公告內容,親赴標的物現場查明土地座落、房屋構造及型式、層別或層數、面積或其他使用情形。應特別注意:了解是否可以由法院帶領應買人察看拍賣物、查明該屋含氯量是否過高、是否為輻射屋、有無避鄰設施、有無專業管理問題、規約內容、打聽曾否發生兇殺或自殺致死之情形、打聽地理條件。
(二)委託代標注意事項
1.請專業代標之業者出示不動產經紀人證書
專業代標業者,應受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範,消費者委託代標時,業者如有不實廣告,消費者得依消費者保護法、公平交易法行使權利。
2.代標業者不得賺取差價或其他報酬
代標業者如有賺取差價或其他報酬時,消費者得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19條規定向業者主張「應於加計利息後加倍返還支付」。並得向直轄市政府地政處或縣市政府檢舉依同條例第29條規定處罰。
3.請代標業者提供最近3個月成交行情。
4.如有涉及圍標或海蟑螂等違法行為,消費者應勇於向法院舉發,以維護自身權益。
五、有消費糾紛時應注意事項:
發生消費糾紛時,消費者要勇於爭取自己應有的權利,可依下列方式循序辦理:
1.申訴:消費者可先向業者、公會、消保團體、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或消費者保護官申訴,謀求合理解決。
2.調解:對於申訴處理結果不滿意時,消費者可向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等調解機關申請調解。
3.訴訟:消費者依法雖然可以隨時向法院提起消費訴訟,但因訴訟費時,且須繳付訴訟費用,建議消費者以提起訴訟作為最後的手段。
六、各項不動產交易契約範本
內政部目前印製有「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範本」、「不動產委託銷售契約書範本」、「預售停車位買賣契約書範本」、「成屋買賣契約書範本」、「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房屋委託租賃契約書範本」六種範本暨「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不動產委託銷售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預售停車位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供社會大眾參考,有需求者,得進入內政部地政司全球資訊網「契約書範本」或「出版品」→「契約書範本」下載,網址:http://www.land.moi.gov.tw/或以下列方式免費索取:
(一)向內政部中部辦公室(不動產交易科)函索,其地址為台中市黎明路2段503號。
(二)敘明姓名、住址、電話及欲索取資料傳真至內政部中部辦公室(不動產交易科),傳真電話:04-22...。
(三)逕向內政部中部辦公室(不動產交易科)索取。
七、諮詢服務
消費者如有諮詢需要.可洽:內政部地政司不動產交易科
地址:408台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3號      
電話:04-22...
傳真:04-22...
八、面積換算
1平方公尺=0.3025坪
1坪=3.3058平方公尺
1公頃=10,000平方公尺=3,025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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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斡旋金與要約書◎
一、 什麼是「斡旋金」?

現在大多的消費者都是透過房屋仲介業者購買房屋,當消費者中意某間房屋,欲與屋主進行議價時,仲介業者通常會向消費者表示:為表現買方的誠意,要求消費者先付一定之金額作為斡旋差價之用,當屋主同意消費者之出價時,該價款即轉為訂金,並同時達成該筆交易,消費者即負有與屋主簽訂契約之義務。一般仲介者所用之單據,俗稱為「斡旋金收據」、「要約承諾書」、「出價保證金」、「出價購屋協調書」、「買賣預約書」等不一而足。
斡旋金制度乃仲介業者自創,屬於非典型契約,由於法律未明確定義其性質,仲介業者與消費者自行商議斡旋金之權利義務時,可能因解釋不同,及認知上的差異,以致常常發生爭議。最常見的爭議包括;可否單方撤銷斡旋金契約?如何認定仲介業者已完成斡旋交易?若消費者於斡旋交易完成後反悔不買,仲介業者可否沒收斡旋金或扣除服務費?基本上,上述的爭議都屬於私權爭議,當仲介業者與消費者發生爭議無法解決時,都必須透過法院的司法救濟程序作出最終的判決,因此,消費者在簽訂斡旋金契約時,一定要看清楚雙方間的權利義務,如對契約文字有疑義時,最好也以文字特別註明雙方之真意,以避免事後可能發生的爭議。


二、 什麼是「要約書」?
由於斡旋金制度在實務運作上的諸多流弊,內政部特別制定了「要約書」範本,藉以取代業者自創的斡旋金制度。
所謂「要約書」是登載買受人購買房屋意思表示之文書,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規定消費者得不給付斡旋金給仲介業者,而以簽訂要約書交由仲介業者向屋主進行斡旋之方式替代之,一旦屋主同意買方之要約內容時,該交易即屬完成,消費者即負有進一步與屋主簽訂書面契約之義務。
內政部所訂立之要約書範本,適用於成屋及中古屋所有權人將其房屋委託仲介業者銷售時之參考,仲介業者應提供給消費者使用,惟消費者與仲介業者參考該要約書範本訂立委託銷售契約時,仍可就個別情況磋商更訂之。有關要約書中保護消費者的重要內容包括:契約之攜回審閱規定及要約撤回權。由於消費者所簽訂之要約書,一經仲介人傳達到出賣人,即生意思表示之效力,又該要約如經賣方承諾,契約原則上即告成立生效,若買方反悔,賣方可選擇要求買方履行契約,亦可選擇解除契約,請求損害賠償。因此,為期審慎,內政部之要約書範本中,特別讓消費者有攜回契約審閱權,於賣方承諾前並得為撤回要約
之規定。

三、 我可以選擇使用「要約書」或「斡旋金」嗎?
為了讓消費者在仲介交易進行中有更多的選擇機會,並避免不肖仲介業者利用掌握斡旋金的優勢地位,不當煩擾、壓抑消費者的交易決定,公平會進行行業導正,其導正內容如下: 「 房屋仲介業者如提出斡旋金要求 , 應同時告知消費者亦可選擇採用內政部所訂定之『要約書』,如消費者選擇約定交付斡旋金,則仲介業者應以書面明定交付斡旋之目的,明確告知消費者之權利義務,仲介業者若未遵行而有欺罔或顯失公平情事,則認其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之規定。」因此,仲介業者在提出斡旋金要求的同時,必須「主動告知 」消費者選擇採用要約書之權利,否則將認定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之規定。另公平會復進一步要求房屋仲介業者應盡告知義務,並建議宜以另份書面文件供消費者簽署,以告知消費者「斡旋金」及「要約書」之替代關係及其選擇權。

四、 我應如何循求法律救濟呢?
消費者確因仲介業者之欺罔行為而受到損害,可具名並檢附事證向公平會提出檢舉。並得依公平交易法第30條至第32條規定,向民事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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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糾紛處理案例
案  情  說  明
消費者委託仲介業者購買成屋,於支付定金(本票)時,約定該屋之核貸金額為新台幣400萬元,若無法如期核貸及核貸金額不足,定金將無條件返還,事後始發現該屋為法拍屋,且無法如期核貸及核貸金額亦不足,遂請求解除買賣契約及定金返還遭拒,致生糾紛。
辦理情形及法令依據
案經依消保法第43條規定,函請業者於15日內妥處逕復消費者,於期限內仲介業者與消費者達成和解,由仲介業者無條件退還定金(本票)及解除買賣契約,雙方就本案放棄一切追訴權。

[color=#DC143C]PS:請善用"除外"規定,亦即可附加房屋買賣契約條款內
◎若無法如期核貸及核貸金額不足,定金將無條件返還
或是
◎若無法如期核貸及核貸金額不足,雙方無條件解除契約
一旦銀行核貸金額不足或未逹所需貸款成數,賣方需無條件解除契約,且返還買方所支付房屋買賣價金,以保障買方交易安全
這點一般仲介不會主動告知,還請多加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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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1-5 13:27:22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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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實品屋 拍照附於合約點交
防貴重物品掉包 打開全屋開關測電路  
   購買裝潢好的實品屋,在簽約前一定要拍照存底,並列明細附在合約當中,避免貴重物品被魚目混珠換掉。資料照片
圖片: 1 / 1  
【連珠君╱台北報導】不少人希望在過年前可以搬新家,為新年帶來新氣象,因而選擇購買已經裝潢好的實品屋,可以節省裝潢時間,提早入住,但須注意,購買實品屋千萬別「依現況交屋」,應由建設公司與裝潢公司所負責的部分,分別點交,並拍照存底,列出明細附在合約中,對自己才有保障。

仔細比對
詠琦設計設計師賴建曄表示,實品屋為求漂亮,經常好看不好用,例如衣櫥扣除門片的淨深至少要60~62公分,西裝掛在裡面才不會卡住,鞋櫃深度至少也要35公分,書櫃如要放置精裝本,建議要40公分深,一般書籍至少也要27公分深,常見為了使空間看起來較大,櫃子的深度不足,日後使用不便。

電路可加大至30安培
此外,最常發生電路的「安培數」不夠,可以將全屋的開關全開,測量總電錶裡的安培數;由於建商一般多配置15~20安培,而使用的安培數在配置容量的7成內較不易跳電,若超過,建議將容量加大至30安培,至於微波爐、烤箱、電暖爐等,耗電量大的電器,建議配置專門迴路的插座。
太平洋房屋代銷部經理許登楓表示,購買實品屋切忌「依現況交屋」,一定要分為建設公司與裝潢公司2部分點交,且購買前先點交並拍照存底,列明細表附在合約中,避免部分貴重物品被魚目混珠換掉;例如水晶吊燈,因為真的水晶很貴,銷售人員會說這盞是舊的,要換新的給你,結果卻將水晶掉包換成假貨。
實品屋裝潢的時機點很重要,有些實品屋在結構體蓋到7~8樓,就已經搶先進入裝潢,管路都還沒好,卻緊急拉臨時電進入,當未來轉換成一般電,或拉給、排水管路時,容易受到裝潢限制,甚至發生過忘記將裝潢屋拉管線的誇張案例。因此買全棟外飾、管路都已完工才裝潢的實品屋,問題比較小。
點交時,應將合約書所附贈的建材一樣一樣清點,確定基本建材如廚具、衛浴設備、地板與五金配備,是否都含在內;也有設計師為美觀而更改基本建材,如果換成較好的建材當然不錯,若因裝潢不合而少了部分配件,可依此要求附贈物品。
簽約1周內交屋較佳
建議點交前先到相同格局的空屋觀察一下,對講機、插座、總開關是否有移動過,移動後的線路是否接得完整,須多加測試。並對照管路位置,例如灑水頭是否遷移至天花板下方,曾經發生5個灑水頭移成只剩下3個的案例。
部分戶數較少的建案,因實品屋不多,會要求簽約後仍讓銷售人員帶看房子,建議簽約後1個星期內交屋較佳,裝潢與屋況等各方面也較不易損壞。若案場要求再多2個月讓銷售人員帶看,消費者相對可以要求更多東西,或更換新的物品;由於牆壁、地毯、木質地板與沙發容易變得很髒,事先協議好清洗的部分,或要求重換床罩、送沙發套等。  

購買實品屋注意事項
項目\說明
儲物櫃:
˙衣櫃扣除門扇厚度,至少需60~62公分
˙鞋櫃深度至少35公分
˙書櫃如要放置精裝本,建議要40公分深,若一般書籍,至少要27公分深
燈光迴路:
˙看電燈開關是否在習慣的位置上,客廳、餐廳、臥室等開關是否分開,還是只有1個開關控制全屋的燈
插座:
˙插座是否充足,例如書桌有沒有網路出線口與插座:
˙微波爐、電暖爐、烤箱因耗電量大,建議有專門迴路的插座
木作家具:
˙實品屋因時常有人來來去去,木作家具易受到刮傷,可向建設公司要求修復
牆面:
˙注意油漆、壁紙是否被弄髒,可向建設公司要求補漆、清洗
冷氣機:
˙要求長開冷氣機2~3小時以上,檢查冷氣管線是否有漏水情形
其它:
˙總開關、對講機、冷氣是否有移動的情形,若有移動要特別留意線路是否有連接好
˙灑水頭是否有遷至天花板下方,數量是否正確,位置是否有被移動
資料來源:詠琦設計、《蘋果》資料庫

http://house.1-apple.com.tw/index.cfm?Fuseaction=View_HouseAppleContent&NewsDate=20080105&Article_ID=30139972&Art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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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1-7 07:38:59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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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蒐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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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自身的安全請將它看完並轉寄
看到一個小孩子在哭--(請通知你的女兒,老婆,和身邊所有女性朋友)
今天下班時,我聽我老婆講的一個新的犯罪手法,
事情是發生在他們竹科園區裡一個女同事的身上。
那位小姐下班後,在回家路上看到一個小孩子在哭,很可憐....
就過去問那小朋友怎麼?
小朋友就跟那個小姐說,我跟媽咪一起逛街....迷路了....
可以請你帶我回家嗎?
然後指頸子上掛著一個名牌,說那是他家地址....
這位小姐不疑有他的,就牽著小孩子的小手一起回去,
這是一般人都有的同情心.....
找到那個小孩子的家以後,她按門鈴,門鈴像是有高壓電般~
瞬間失去了知覺....待醒來之後就發現....
自己被全身脫光光的在山上一間空屋工寮裡面…
屋裡連件可敝體的衣服都沒有,地上卻滿佈著…
自己被扒光衣服後各種不堪入目的裸體照…
可憐的是....自己卻連犯人長得啥樣子都沒看見....
所以現在歹徒犯案都是利用同情心。
下次萬一遇到這種事,千萬別就這樣傻傻的帶他回去,
*就帶他到警察局去就好了,走丟小孩的放到警察局一定沒錯,**
*警察叔叔還會買玩具買麥當勞給他呀
請通知你的女兒,老婆,和身邊所有女性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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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這前天發生在我老婆身上,我老婆開車載著我心愛的小Baby去買炒麵,
車子就停在一家快炒的攤子前,因為車上有Baby,所以就搖下車窗叫老闆弄,
沒下車.然後再把車窗搖上和小Baby玩
我老婆有一個習慣,人在車上,一定要上中控鎖,無論是發動或停止
前有一輛銀色的休旅車兩個人,兩個人都走下車.看起斯斯文文的,
走過我們的車,我老婆和小Baby正玩得開心,突然後座,"ㄆㄧㄚ"!!的一聲,
我老婆嚇一跳!!驚覺有人要開我們的車門,因為鎖住,
他們又裝作若無其事的走回去車上
我老婆說給我聽的時候,我覺得太不可思議了,
這事情就在光天化日下發生,如果沒有鎖的話,
我真的不敢想像會發生什麼事情
*希望大家有上鎖的習慣,他們都是從後座下手的.
因為這樣最容易制服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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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我爸媽上個月底到新莊的台北醫院探望親戚,之後準備下停車場開車回家
當把車子開上來在收費亭繳錢後,出來一轉剛好遇到紅燈就停下來,
就在此時中控鎖尚未自動鎖門,兩名青年就這樣從後門左右個別進入坐到後座,
還好我爸媽反應快,馬上拔掉安全帶及車鑰匙後迅速站外
那兩人一樣不動聲色的坐著,我媽拉大嗓子跟他們吼說
"我們也有很多人在醫院樓上,要不要叫他們下來跟你談"
後來他們走出車外說"對不起,坐錯車了"
(怎麼可能.分明是要搶劫)然後旁邊一台車
(有兩人在內)迅速開來載走他們.....
真是十分恐怖,以前我們家的車雖有中控鎖,但不會自動在開車後鎖門,
而換車後我們又太依賴自動鎖.....
所以人千萬不要太鐵齒,一直認為自己不會碰到,
但現在實在是越來越搶劫詐騙案件
*請大家還是要多加注意....切記一上車就要鎖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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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昨天突然心血來潮開車去幼稚園接我小兒子下課,紅燈時,
我的車停在路口算來約第三部或第四部。
過一會兒,突然有一部摩托車停在我旁邊,車上有兩個約20歲左右的年輕男生。
以摩托車的習性而言,除非是躲陽光,
否則在前面有還有空位時摩托車通常還會往前停。
但昨天台北下著毛毛雨,不可能是躲陽光。
更奇怪的是,他們兩人還一直往我車內張望因為覺得奇怪,
所以也看了他們一眼。
然後綠燈了,起步了,就在起步的同時,
我聽到其中一個人用閩南語說:"車門都鎖起來了"然後車子就騎走了
聽到話的同時,我楞了一下,等到發現他們的企圖時,
我開始覺得害怕,但是想去看他們的車牌時已經來不及了。
事後回想,他們當時的企圖要不就是搶車,要不就是搶錢,
更可怕的是,也許會打開我的後門把我兒子抱走,然後綁架勒贖
如果我當時車門沒有上鎖,或許人多車多時他們不會有動作,
但他們可以尾隨,伺機行動。
之前也曾聽說有人一上車,車門還沒鎖,邊就有人開了後門坐進車內,
拿刀架在駕駛人脖子上搶劫的事,
想提醒大家的是,現在車子都有中控鎖,為了自己的安全,
*一上車就要記得把中控鎖按下去*,外面的人想開車門時才不容易得逞,
只是一個小動作,但卻可能避免一個社會新聞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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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星巴克喝咖啡也會被詐騙?一則詐騙手法, 請大家悉知
是一件剛剛才發生的事情,真的提醒大家要小心 .
中午我出去吃個飯,然後到永和 STARBUCKS(頂溪誠品樓下 ) 喝咖啡,結果來了兩個長的很像「兄弟」的,年約三十歲,尾隨我進來,而且坐在我的後面桌子。
那時拿起筆記本正在寫一些東西,其中一個人跟我攀談,然後說他們是「公司」派來 找人,因為早上他們有個「阿妹仔」跟人起衝突,結果腳被打斷進了醫院,而且包包 內有十幾萬的現金、七、八隻高階手機、還有一張三十萬元的賭場簽帳單,也被拿走了,公司派出一大堆人在找人,希望把東西拿回來。因為我的穿著很像「阿妹仔」 形容的樣子,所以說要打擾我一下。
他們雖然外表很兄弟,但說話很客氣,還東扯西扯,一下子問我在幹什麼、一下子問我住哪邊,貴姓啊之類的,並很抱歉打擾我,然後說只是要證明一下,沒有惡意。
我在店內,人也不算少,所以我也不擔心,既然誤會我是嫌疑犯,我就說那沒關係,反正搞清楚最重要。然後一個人 到外面撥電話,一開始說是要找「阿妹仔」來認人, 後又來兩個人,年紀看起來大約五十歲,說什麼「阿妹仔」在醫院不方便,由他們問我一些問題,並且再請我喝一杯咖啡,然後又要檢查我的手機啊、皮包之類的,我正大光明,當然不怕他們檢查,可是期間他們會一直強調他們不是不相信我,只是搞清 楚一點比較好,而且一直非常的客氣,我當然也就起疑,但我還是不動聲色。因為我只是出來吃個飯,也沒帶很多東西,我把包包、手機也拿給牠們看,當然沒有問題, 而且他們看我皮包的時候,也先跟我說把錢拿出來,他們只是看看有沒有轉帳的單子 之類的,很快的就還給我了。
然後又跟我說要查我的轉帳紀錄,他們要請一個銀行經理來 .此時我就感到身體開始在抖,有點不舒服,我就開始懷疑他們在咖啡裡下藥。因為我有喝兩口牠們從櫃檯買來 的咖啡,從櫃檯到桌子的路程當中,他們到料理台這段我看不到,可能是在這個時候 下的藥,因為我一開始就不相信他們,只是沒想到他們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就下藥,還好我只有喝兩口,而且我發現一些很簡單的事還要故意問很久,我猜可能是在等藥性 發作。
當我意識到這一層的時候,我馬上跟他們說,要檢查我的銀行紀錄可以,我們到警察局去,不用你那個銀行經理,他們還是東扯西扯一堆,因為我料他們在STARBUCKS內不 敢亂來,可能要騙我到外面,我就直接跟他們說,我喝了他們點的咖啡之後,有點不 舒服,他們開始急了,說什麼我懷疑他們下藥,他們不是金光黨之類的,然後說看我的樣 子也不像會搶人東西的人,四個人就匆匆離開。但我還是不敢出去,一方面因為身體一直在抖,非常不舒服,我就一直猛灌開水,看能不能稀釋掉,另一方面我怕他們在外面等我,於是趕快打電話給我的朋友,請他來接我回家。這段時間內,就一直在咖啡館內一直抖,連拿個開水都拿不穩。
一直撐到四點,我的朋友來了,藥效也大致消退了,只是還有一點不舒服。以前雖然 看電視新聞,覺得這個社會問題越來越多,但沒想到有一天會發生在我身上。
只是提醒大家,凡事要小心一點,害人之心不可有,但防人之心不可無
所以不管是男生是女生 .....
遇到這種情況 . 人家說什麼....要你幫忙 ..什麼會計被搶錢.. 人家要認人啦 !....
需要幫助啦  !
不要心軟 ....先走再說.... 然後如果你勇敢....跑遠點 ....再去偷偷看
是不是又找上別人.... 再幫忙報警..
或許你的勇敢 ......阻止了許多的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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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所有的朋友平安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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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抱歉,文章如有重複轉貼,請告知版主協助刪除,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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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1-7 19:56:35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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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集團騙錢,腦筋動到了汽車違規拖吊上來了。
台北市最近出現一夥歹徒,先尾隨拖吊車 ,待有汽車違規停車遭拖吊離開以後,立刻 先塗改地面上的電話,俟車主打電話過來,便跟車主謊稱是偷走車子 ,向車主詐財,得手次數已經不少。
台北市議員黃幼中指出,有王姓市民日前將一輛BMW轎車停放在世貿一帶,到了要開車時卻發現愛車不見了,只見到停放車子的地面上寫著:「若要尋回愛車,請電話0九三五一五九XXX」,他立即打電話找車子,對方告訴他,要他以ATM轉帳方式,匯三萬元到某一個帳號。
他付錢之後,歹徒告訴他,車子被拖到拖吊場去了。 黃 先生質問歹徒,怎麼能用這種方式詐財,對方則大聲地回說:「我又沒偷你車,是你自己要付我錢的!」
黃幼中接受陳情後,派人長期跟蹤,終於發現此一詐騙集團和他們的作案手法。
他指出:這批歹徒近來在世貿一帶活動,是在監獄中相互認識的,通常以十人一組的方式犯案,也應是在獄中研究出來的這套新手法。
他們通常在拖吊場外等候,待拖吊車開出就騎著機車尾隨,當拖吊車將違規車輛拖吊時,歹徒躲在一旁熟記被拖吊車子的車號、特徵及外形。
黃幼中說: 由於歹徒能夠說出車子的各種特徵,被詐騙的車主常會不疑有他, 為了取回車子,只好乖乖地付錢了事。
而歹徒們呢,用這一種手法,每天只作案十部車,一部車騙三萬元,每天就有三十萬元的進帳,一年下來可詐財到一億多元。
黃幼中指出:想對付此種詐騙方法,目前並無法律可管,因為塗改拖吊現場在地上寫的粉筆字並不算塗改公文書,只能用詐欺罪來法辦,警方卻很不容易抓不到這群人,市民只能自求多福,先要提高警覺才行。
請大家要小心!並告知你的親朋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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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以上資訊如果錯誤, 敬請補充,修正,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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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1-7 20:10:59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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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的朋友要注意 ----- 新詐騙手法:告車主「肇事逃逸」
法律,是保障懂法律的人! 但有時也會淪為不肖歹徒的詐騙工具。
案例:
黃小姐是在騎車中途不小心撞上突然衝出來的人
這則車禍,對方表示沒有關係,人沒有什麼大礙,拍拍屁股就走了
黃小姐以為沒事,但其實對方已經將車牌號碼與駕駛人與車輛的特徵記下
持驗傷單報警並告上法院說她」肇事逃逸」
黃小姐冤枉的收到通知單,被撞的人要求賠償30萬現金
也提不出任何證據證明自己當時已經和解…最後因為對方糾纏不清
為了息事寧人省麻煩,也不想報警留下案底,以10萬元私下和解
這是真實案例
因為許多人對於這方面的法律常識並不清楚
也想說撞到的人沒有大礙,殊不知這是詐騙案件,製造假車禍
遇到這類情況,請大家務必記住
1.不管是否要和解或報警,都最好有第三者在場作證明
2若對方堅持沒關係,也務必要報警處理或者是立和解書 (請對方出示證明並簽字)
3如果對方嫌麻煩而緊急離開,務必記下特徵或車牌號碼,到警局備案
不然當收到驗傷單影本跟通知書時,要找證據證明自己沒有錯,就來不及了……
-----------------------------------------------------------------------
肇事逃逸屬公訴罪,若造成對方受傷(那怕只是一公分的瘀青),是要坐牢的,
難怪詐騙者敢獅子大開口。
但若有人證、物證可證明絕無肇事逃逸,可當庭向檢察官提出對對方之誣告
訴訟,一樣屬公訴罪,兩案會由同一檢察官(或法官)受理,一但肇事逃逸被判
不成立,對方的誣告罪就極可能立即成立,換對方坐牢,可有效懲罰想借車禍
詐騙的不良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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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1-7 20:14:26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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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多轉寄, 別中了歹徒的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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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天晚上七點多時,我接到一通色情騷擾電話 ,
對方還知道我的姓名,甚至叫我廖妹妹 !!
言談內容是極盡猥褻之能事,讓我聽了很不舒服,
很生氣,就立刻掛上電話 !!
馬上第二通電話又響了,我叫我身邊的男同事幫我接電話 ,
他幫我跟對方說你打錯了!!
但是,電話仍是一通一通的打,我從一通一通按掉,
到轉成為震動 ,然後到關機 !!
( 因為即使是震動,我還是看到他一通一通的打來 ,
短短幾分鐘就高達二三十通)
我真的火大了, 就直接關機!!
沒想到 ,卻是中了歹徒的計 ,
他立刻打電話到我家,告訴我媽說我被綁架了,
還向我媽要求贖金,否則就會把我怎樣 ,
電話中還讓我媽聽到有女孩子悽厲的哭聲,和求救聲!!
我的手機關了整整兩個小時 , 我媽,我哥和我同事,
以及我的朋友們(因為我哥用盡方法聯絡我同事 ,
和我朋友不停的找尋我的下落)也因此足足擔心受怕了兩個小時 ,
雖然他們心裡都會有個底知道說:
這應該是詐騙電話!!
不過再還沒有聯絡到我之前,任何人都是不放心的!!
還好 ,因為我剛好有事情要跟我哥聯絡,
所以開機的第一件事,就是打電話給我哥 ,
我才完全瞭解整件事情的經過…
我好氣!!我真的好氣自己沒有警覺心,
還讓我的母親為我擔心受怕!!
但是,事情已經發生了 ,我真的覺得對於我母親 ,
以及所有關心我親友們感到很抱歉 !!
            
我希望這件事情,能讓大家「真的」瞭解到:   
其實電視新聞上的事情,也是會發生在自己身上的!!
如果以後大家再接到類似這種惡意騷擾的電話
(即使會讓你氣到不舒服到想要關機的電話 )
我提供兩個應對方式:   
我建議按通話鍵後就不理,他會自知無趣掛掉、
詐騙集團也考慮成本問題
1.關機前先告知家人→比較不建議直接關機 !!!                  
2. 把手機調成震動或無聲無震→
切記!!!寧願忍受自己的不爽或不舒服,
也不要讓家人或親友擔心受怕,
因為貿然斷絕騷擾電話的同時,
也斷絕了與家人及親友的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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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2-17 20:14:56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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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 買新車,保險沒有給車商業務做,為啥要簽切結書? 發問者: leaves ( 研究生 1 級)  
擅長領域: 其他 | 升學考試  
發問時間: 2007-06-25 23:36:20  
解決時間: 2007-07-02 11:19:10
解答贈點: 15 ( 共有 0 人贊助 )
評價: 正面:100% 普通:0% 負面:0% ( 共有 1 人評價 )  
回答: 3 評論: 0 意見: 0

朋友最近簽約了一台國產T牌的新車,強制險方面因為領牌方便,便給車商業務做...
但因為朋友的阿姨有在做車險,所以乙式車險是拉出來給他阿姨保
牽車那天,車商業務要朋友簽一張"切結書",大概就是乙式車險沒有給車商做,所以要"切結"?!?!
問題來了,乙式車險保費完全是朋友自己付的,沒有讓車商付到半毛錢,消費者自己付錢的東西,跟車商有什麼關係?為什麼還要切結?要切結啥?
這是T牌車商的公司政策?還是那車商業務的私人行為呢?
切結書的用意到底是啥?不簽會怎麼樣嗎?
(PS>車款已全額現金匯入車商公司帳戶,也拿到收據了)

2007-06-26 12:47:06 補充

謝謝大家的回答。稍微有點頭緒了...
切結書朋友還沒簽,但因為那業務員是朋友的親友介紹的,所以先讓朋友交車了,可是後續,車商業務員還是一直在追切結書。
朋友的阿姨不是新安東京海上,不過也承保了朋友的新車。
2007-06-26 12:48:16 補充

TO 北極熊,
原來是這個原因啊...我朋友不想簽,但又不想為難那業務,畢竟是親友介紹的..現處於兩難的僵局 >""<
另外關於這句"車主將T牌汽車拿到未簽約保險公司承保,如出險後T牌車商會要求車主先付修理費用才可交車"...@@ 那一般車險出險時,車主都不用先付修理費嗎?我是這樣想,如果符合當初保險內容,那車主先付了修理費,再跟保險公司請求支付,會有什麼風險嗎?
畢竟那是朋友的親阿姨,如果是承保範圍內,自己親人總不會硬凹不給理賠吧?所以往後出險時,朋友先支付修理費用,在跟阿姨的保險公司請款,會有風險嗎?
2007-06-26 12:48:27 補充

不知道我這樣的認知與邏輯對不對?
如果我的認知與邏輯是對的,那T牌業代亦會說沒在他們公司承保車險,理賠時會比較難等恐嚇就根本不用去理會他囉?
2007-06-26 12:48:42 補充

TO 民,
謝謝您提供的資訊,這和我當初想的一樣,聽起來簽那個切結書根本是違反公平交易,可是,如果公平交易法沒有罰責,業者也根本不怕嘛...如果我朋友去檢舉會有用嗎?
2007-06-27 17:43:47 補充

謝謝三位大大的補充。
TO: 北極熊
尚有些問題想請教:
1. 如果拿到那張切結書告到消基會,無法構成違反公平交易法的證據嗎?
2. 新車出險時一定要回T牌原廠修護嗎?(如果車主不介意維修品質狀況的話)
3. 關於所述之保險理賠程序,如果像我朋友這樣,沒有跟T牌車商的簽約保險公司保,那將來出險時,在領回修護完的車時,或所承保之保險公司去和T牌聯絡時,會被T牌刁難囉?(Ex: 要先付清之類的)
4. 承上,車主不能先付清在拿收據跟保險公司請款嗎?
最佳解答發問者自選  回答者: 北極熊 ( 初學者 5 級 )  
回答時間: 2007-06-26 10:09:14
其實原因很簡單,就是"車商"也要車險的佣金,那汽車業代沒將車險佣金賺近來,車商當然要知道為何沒把錢賺進來的原因,汽車業代為了將責任推給客戶所以要客戶簽下切結書如此而已
不簽切結書並不會影響你購車的權利,所以並不用擔心,但是目前在高雄地區T牌車商與各簽約保險公司定下一個約定,
"只要是T牌的汽車保險(不管車齡多久)最高只可以優惠10%(以目前汽車保險市場平均優惠率20%來說很不合理),且車主將T牌汽車拿到未簽約保險公司承保,如出險後T牌車商會要求車主先付修理費用才可交車"
T牌車商會以未簽約保險公司無往來為藉口,刁難未在"T牌保險代理人"承保的車主,且T牌業代亦會說沒在他們公司承保車險,理賠時會比較難等恐嚇車主的言語
參考資料

與T牌購車所見過的方式所見方式
2007-06-26 13:51:33 補充

目前有與T牌簽約的產物保險公司大約有10家左右
簽切結書與不簽切結書都不會影響買車,只是汽車業務會比較頭痛罷了
2007-06-26 14:00:19 補充

有一個方式我們也做一份切結書,內容針對汽車出險後,T牌車商不可用未簽約之保險公司為理由而拒絕與車主所承保之保險公司進行理賠程序
還有一點其切結書亦需說明T牌車商需放棄承作本車之汽車保險,之後請T牌車商之營業所所長,修理廠廠長及汽車業務員等人簽名,如此我們亦可簽T牌車商所提出之切結書
2007-06-26 14:03:43 補充

T牌車商違反公平交易法是事實,但是一直沒有確實及直接的證據,所以到目前為止都沒事(公平交易法的罰責是很重的)
一般汽車保險的理賠程序簡單的說是汽車出險後1先報警處理2告知保險公司3汽車入廠修理4完工交車(以上程序指單純的車損情形)
期間被保險人只要寫出險報告書及蓋章即可,因雙方保險公司會直接與車商之修理廠聯絡的,車主除了有自負額是需要付費之外其他是不需要付費的
2007-06-28 09:38:25 補充

TO民大
勇敢!!
補充一點,一台新車保乙式車險要多少?
答案是NT&#36;40,000~50,000 , 給T牌佣金據我所知是30%,對一家有保代的公司來說,不無小補
2007-06-28 09:43:45 補充

回版大
1.關於這一點我無法回覆,但是可以問消基會看看
2.一般新車車主的心態是會回原廠修理的,如果不介意當然可以不回原廠修車的,但是車廠會用保固期間回原廠才有保障告知車主
3. 關於所述之保險理賠程序,如果像我朋友這樣,沒有跟T牌車商的簽約保險公司保,那將來出險時,在領回修護完的車時,或所承保之保險公司去和T牌聯絡時,會被T牌刁難囉?(Ex: 要先付清之類的)
4. 承上,車主不能先付清在拿收據跟保險公司請款嗎?
2007-06-28 09:51:18 補充

哈哈,補充發表出錯,將版大之問題也貼上,抱歉
3.之前有說,此問題目前只有高雄地區含高雄縣市,屏東等地
4.可以,但是車主會覺得很麻煩,況且如是小金額賠款例如NT&#36;30,000以下車主或許還可接受,如果是大額賠款時(假如超過10萬),你會有何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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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評價
發問者評價:

感恩~非常感謝三位大大
不過北極熊後來有補充較多,所以最佳解就給北極熊了...
結果我朋友沒有簽,但車代也沒繼續追,我不知道為啥 @@ 若是車代偽造文書,之後出事情大家就有得玩了...
希望能雙贏,不會害車代寫報告或賠錢,然後朋友也不會在被追簽切結書...希望~希望...
001
回答者: ray ( 初學者 4 級 )  
回答時間: 2007-06-26 00:00:07
T牌車,因為車商與保險公司都有簽約,三年內新車都要由車商保&#20194;出單, 所以一般保險公司三年內新車若非由車商保代要單是不能承保的,
而其旗下業務員亦被要求,要把保險留下,由車商來仲介,否則業務員須寫報告, 之前還聽說要罰錢,
但那都是車商及業務員內部的事,與消費者無關,憑什麼要消費者簽切結書呢?...這倒是第一次聽說....
切結書別簽,若業務員堅持,就換個業務員吧..
市場上三年內的T牌新車,不讓車商仲介出單,而又能找到保險公司出的..我想目前應該只有新安東京海上可以吧...
新安東京海上是裕隆集團的...沒和T牌簽約..

002
回答者: 民 ( 實習生 1 級 )  
擅長領域: 保險  
回答時間: 2007-06-26 10:15:02
[ 檢舉 ]
其實這早已違反公平交易法了
汽車公司成立保險代理人公司壟斷車險市場行為
  00汽車業者於汽車銷售時,有恃其所銷售廠牌汽車頗暢銷,及其經銷商以及所屬保代公司較具強勢地位,對於不委託其投保汽車險之交易相對人,要求簽暑「不同意外保確認書」,侵害車主保險權益,及車主購車所可享有之保證及零件購買權益。就業者行為觀之,可謂以不正當方法,使交易相對人接受不公平之交易條款,剝奪車主自主決定是否交易之自由,且已損及其他保險公司或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招攬汽車險之交易機會,為公平交易法第二十四條所禁止之足以影響汽車險市場交易秩序之顯失公平行為。
  各界鑑於汽車商介入車險市場造成壟斷車險業務、妨礙汽車險相關業者公平競爭機會、損及保險資源合理使用、影響車主選擇車險購買方式等負面影響,咸認有以公平法規導正之必要,公平會爰訂定「汽車公司成立保險代理人公司壟斷車險市場導正計畫」,計畫內容如下︰
現行保代合部共同辦理行業導正計畫。
計畫施行期間︰自八十四年十月至八十五年六月。其間預計於八十四年十一月底完成宣導說明,並由公平會與財政部不定期查察業者改善情形。
預期成效︰輔導業者改善不符公平法行為,匡正汽車險市場之競爭及交易秩序。
2007-06-26 10:15:56 補充

有用嗎???
現在還是依樣的發生
2007-06-26 15:44:01 補充

再爆料好了(爆這個會有生命危險)
==============================
車商要的是產險佣金嗎???????
錯錯錯
佣金才多少,還要分給業務員呢
真正大條的是
==車損險的維修費用(死了我說出來了)
大家都有聽過===做車===這件事吧
就是無保險事故,卻要整理車子
這是道德危險的事情
為何能發生??????????
哀哀
就是車商包下車險市場,如不答應
他們就換別家投保
蛙~~~~~
不就沒生意了嗎
產險公司只好妥協的讓===車商為所欲為
2007-06-26 15:47:27 補充

車商到底賺啥???
1.賣車
2.車險
3.維修費用
你覺得哪個市場大呢?????
賣車一年才幾台??
車險,,車就了就不保了
維修呢呢呢呢====車越老越好賺,新車就出險越多越好賺
懂了嗎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00706251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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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不知情下被出險 > 發問者: meiyin ( 初學者 5 級)  
發問時間: 2007-11-19 04:19:11  
解決時間: 2007-11-21 23:24:42
解答贈點: 20 ( 共有 0 人贊助 )
評價: 正面:100% 普通:0% 負面:0% ( 共有 3 人評價 )  
回答: 2 評論: 0 意見: 1

請問~最近收到汽車保單發現保費增加了,詢問發現車子已被辦出險理賠15000元,當場傻眼@@去年剛買的新車只是滿期進廠做個保養整理啊!多次NISSAN車廠及新安東京保險公司電話詢問,NISSAN車廠表示是已離職員工私自偷辦是離職員工個人行為車廠毫不知情與他們無關,頂多幫我們支付這一次保費的百分之十,還一付已人至義盡的態度,拜託...保費是每一年都會增加的耶!而保險公司則推託他們只負責做理賠一切都是NISSAN車廠的問題與他們無關,出險的紀錄也不可能註銷,真令人氣憤 ><竟然在保險人毫不知情的狀況下出險理賠,這樣還與他們無關!?他們沒錯!?還互踢皮球誰知道他們是不是私下勾結謀取利益,請問這樣可以告他們委造文書或其他的罪嗎?或者能如何捍衛自身的權益不當冤大頭....麻煩有法律知識或有遇過相同案件的大大能幫幫忙~感激不盡
最佳解答發問者自選  回答者: 阿里巴巴 ( 研究生 1 級 )  
擅長領域: 生活法律 | 公路  
回答時間: 2007-11-21 17:58:54
一、刑事部分:
本件離職業務員私自冒辦出險偽造署押…偽造文書罪嫌等係犯「刑法第217、210、216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及同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論處,分論併罰之…。故應即向司法機關提出告訴。

二、民事部分:
…不是已離職員工個人行為…不是…依民法第184條、第188條第1項前段、消費者保護法第7條、第51條規定,日產公司仍應與該業務員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按民法第一百八十八條第一項所稱之受僱人,係以事實上之僱用關係為標準,凡客觀上被他人使用為之服勞務而受其監督者,均係受僱人,至僱用人與受僱人間已否成立書面契約,在所不問。
所謂執行業務,係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不僅指受僱人因執行其所受命令,或委託之職務自體,或執行該職務所必要之行為,而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而言,即受僱人之行為,在客觀上足認為與其執行職務有關,而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就令其為自己利益所 為亦應包括在內。「法院對於慰撫金之量定,應斟酌兩造即包括連帶賠償責任之僱用人在內之 身分地位及經濟狀況等關係定之,不宜單以被害人與實施侵權行為之受僱人之資力為衡量之標準。」
乃係汽車業務員利用職務上予以之機會,而為與其執行職務之時間及處所有密切關係之行為,在客觀上足認與其執行汽車職務有關。您買新車交付印章予業務員保管,無論係為代辦汽車過戶及新領牌照,買汽車強制保險或保險異動登記,既係於日產公司之營業場所及營業時間內為之,自不能認日產公司與業務員職務上之行為無關連。業務員趁機為冒名辦理汽車出險等行為,乃其職務所給予之機會,特別增加其危險性,且屬日產公司得預見並能予防範之事項,應屬受僱人執行職務之範圍,公司仍應負連帶賠償責任。
結論:本件依上開法律規定,向法院起訴請求公司與業務員連帶負賠償損害責任,依消費者保護法第51條規定,亦可請求3倍損害賠償金。
     
其他回答(1)
001
回答者: 閒雲 ( 大師 5 級 )  
擅長領域: 生活法律 | 國家考試  
回答時間: 2007-11-20 20:21:12
[ 檢舉 ] 該離職員工已觸犯刑法第215條偽造文書罪:
從事業務之人,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其業務上作成之文書,
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007111901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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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式保險出險理賠~該怎麼申請出險好呢? 發問者: 芭比 ( 初學者 5 級)  
發問時間: 2007-09-08 05:37:54  
解決時間: 2007-09-12 05:53:26
解答贈點: 5 ( 共有 0 人贊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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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3 評論: 0 意見: 3

各為大哥哥好:
我的C200K保乙式全險簽約3年..一年保費大約快9萬..現在還不到一年~想報出險換東西!
我想換HID..這樣子好嗎?但是詢問過買車的業務~他不肯幫我...
<他說沒有肇事..車廠是不能作假的!不過車體的傷痕是可以處理的>
可是我聽朋友說他們都用出險換大包或者HID..
那我該怎麼辦呢?還是就不要換了呢!!
假設報出險了~那明年的保費是一樣的還是說會調漲呢?
2007-09-08 05:40:38 補充

鋁圈還有輪胎可以申請理賠嗎??
我之前暴了2次胎都沒有申請理賠...輪胎也不便宜說
2007-09-09 15:52:48 補充

我是買全新車..中華賓士
最佳解答發問者自選  回答者: 安康保險永保安康 ( 研究生 1 級 )  
擅長領域: 保險 | 生活法律  
回答時間: 2007-09-11 14:39:59

首先,車險並沒有3年的保單,除了強制顯有兩年的之外,車險的保單都是一年一約.
所以,妳的簽3年約應該是與車商之間的協議,對保險公司並沒有強制執行力!!
不相信嗎?請拿妳的保單出來看,看看到期日是什麼時候!!還不相信!!請自行打電話去保險公司詢問就知道了!!
再者,很多的車商業務或者是保險公司業務在賣乙式車損險時,常常都會和客戶說,一年可以免費洗車一次!!
基本上這是業務個人的承諾,與保險公司都無關!!因為在任何一家保險公司都沒有這樣的規定!!更別說幫你換HID之類的了!!
如果有,通常都是業務聯合理賠報假出險,我也耳聞很多這樣類似事件,但是沒事就沒事,一出事就是詐欺,偽造文書.車主,修車廠,業務,理賠人員都會被告!!
所以,很多的業務在承諾之後,你真的要洗車的時候,他們都會不承認!!所以,要小心∼∼
更何況發問題的這位好像也沒有和業務在投保時達成共識,那就更不會有人幫你了!!(PS:車體刮痕處理也是作假出險!!)
在來關於出險紀錄,一定會有紀錄!!至於有幾次我就不知道了,但是一定會有,所以你第二年的保費一定會影響!!也會比沒這樣做來的貴!!
最後,你說的輪胎和鋁圈都不屬於車體的範圍,都是屬於零件!!所以,這部分無論是爆胎還是被偷都沒有的賠!!
☆車險比價王★ http://www.cartalex.com.tw/
☆提供汽(機)車強制險,第三人責任險,竊盜險,車體損失險,線上比價投保★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60709080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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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出險的問題?是出險還是初險? 發問者: 龐克風 ~ ( 初學者 5 級)  
發問時間: 2006-09-06 06:11:59  
解決時間: 2006-09-12 19:31:49
解答贈點: 5 ( 共有 0 人贊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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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2 評論: 0 意見: 0

1.是出險還是初險
2.沒發生意外也可辦出險來烤漆嗎
3.車子四顆輪胎要換可以用出險嗎....全額嗎
4.出險後保費會升高是每年嗎
5.保費5000的話...出險後大約是多少
6.辦出險有啥缺點.....換輪胎值得嗎
2006-09-06 06:28:25 補充

請教毛毛哥大大:

您知道以下的單價嗎?

強制險
第三人意外責任險
全車的乘客險
丙式車體損失險

男的28歲

車款有分嗎?
2006-09-06 14:46:21 補充

以上的保險,如果是朋友開此車也有保嗎?
2006-09-06 23:38:04 補充

建議保單上要註明加上使用人是指誰?

我嗎?還是朋友?
最佳解答發問者自選  回答者: 毛毛哥 ( 專家 1 級 )  
回答時間: 2006-09-06 23:13:34
版主大大,您好:
2006-09-06 06:28:25 補充
您想知道以下的單價
保費計算所需要的相關資料
強制險~~~跟車主的年齡與無肇事紀錄有關
第三人意外責任險~~~跟車主的年齡與無肇事紀錄和保額有關  
全車的乘客險~~~跟承保人數與保額有關
丙式車體損失險~~~跟車主的年齡與車輛的廠牌車型有關

以上的保險,如果是朋友開此車也有保嗎?
建議保單上要註明加上使用人
 
1.是出險還是初險
申請理賠是出險
2.沒發生意外也可辦出險來烤漆嗎

依條款:保甲式車體險,才可以以不明原因申請理賠(出險)
保乙式車體險,因為業績壓力以及同業競爭,有的保險公司會通融,可以以不明原因申請理賠(出險),但是因為乙式的保費約只有甲式的一半,所以只能做半台車。
保丙式車體險,必須要與有行照的車子發生交通事故才能賠。

3.車子四顆輪胎要換可以用出險嗎....全額嗎
一般申請理賠(出險),是指板金部分。若是你要拿申請理賠的錢來換輪胎,就要車行願意配合你開立項目為板金的發票,實際交易卻讓你換輪胎,才有可能向保險公司以板金的名義申請理賠。
但是這樣子有可能算是詐領保險費,有可能會犯詐欺罪或偽造文書喔!!

4.出險後保費會升高是每年嗎
不會,最多加三年。

5.保費5000的話...出險後大約是多少
若是5000元,都是第三人責任險的話,每一次申請理賠要加三成。
6.辦出險有啥缺點.....換輪胎值得嗎?(換輪胎∼∼你自己考量吧!)
 
汽車保險的無肇事減費紀錄,
個人戶以身分證號碼做為記錄方式,查看一輩子,
公司戶以車牌號碼做為記錄方式,查看到無此車牌為止
汽車強制險的保費計算方式採十級制,
計算方式為:
新購車查無過往紀錄者以4級計費,
有一年無肇事之紀錄者以3級計費,
有二年無肇事之紀錄者以2級計費,
有三年無肇事之紀錄者以1級計費,
每有一年無肇事減1級
每肇事一次則加3級。
第三人意外責任險的無肇事減費紀錄,
個人戶以身分證號碼做為記錄方式,查看三年,
公司戶以車牌號碼做為記錄方式,查看三年。
第三人意外責任險的保費計算方式為:
三年之間有一次出險紀錄,保費年齡係數要加30%(加3成);
三年之間有二次出險紀錄,保費年齡係數要加60%(加6成);
三年之間有三次出險紀錄,保費年齡係數要加90%(加9成);
以此類推。
一年無任何出險紀錄,保費年齡係數減10%(打9折);
二年無任何出險紀錄,保費年齡係數減20%(打8折);
三年無任何出險紀錄,保費年齡係數減30%(打7折)。
車體險的無肇事減費紀錄,
個人戶以身分證號碼做為記錄方式,查看三年,
公司戶以車牌號碼做為記錄方式,查看三年。
三年之間有一次出險紀錄,保費不能打折(依照原價);
三年之間有二次出險紀錄,保費要加20%(加2成);
三年之間有三次出險紀錄,保費要加40%(加4成);
三年之間有四次出險紀錄,保費要加60%(加6成);
以此類推。
一年無任何出險紀錄,保費減20%(打8折);
二年無任何出險紀錄,保費減40%(打6折);
三年無任何出險紀錄,保費減60%(打4折)。
 http://myweb.hinet.net/home7/lin60502/index22.html
如果還有任何疑問的話,歡迎再來討論吧!!
參考資料
http://myweb.hinet.net/home7/lin60502/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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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回答者: 水市 ( 初學者 5 級 )  
回答時間: 2006-09-06 11:47:42
1.正確的稱法應該是出險
2.如果沒有事故發生,當然也就不會有出險了,一般不建議這樣做
3.如果沒有事故發生,輪胎也就不能報出險
4.出險之後的保費會調高是正確的,但是限定下年度的保費
5.保費5000的話...這也得看您保的是哪種險,問題問的有點籠統
6.出險最大的缺點就是隔年度保費會調漲,審核會變嚴格一點

所以說,產險最大的原則是『損害填補原則』,沒事最好不要出險,畢竟這只是填補我們在財產上的損失。
車險的報價,在車主年紀、車齡、駕駛經驗、車子用途、有無車庫.....都會影響到保費的計算,如果可以的話,給詳細一點的資料會有助於報價的
參考資料

自己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106090601982


-=-=-=-=- 以下內容由 Melody2008年02月17日 08:34pm 時新增 -=-=-=-=-
&#35;1  理賠不滿可以申訴!
保戶提出申訴時,只需填寫申請書(申請書格式可自中心網站下載或向中心及保險公司索取),記載姓名、聯絡方式、保險公司、保單資料及請求之內容及根據等資料,並附上相關文件,郵寄至臺北市南海路三號六樓保險事業發展中心保險申訴調處委員會,委員會即會派專人處理。
http://www.tii.org.tw/fcontent/about/about01.asp
但申訴案件有下列情形者,委員會將不受理:
一、保險人係未經中華民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營業之保險業者。
二、未經保險人之保戶申訴單位處理並作出決定者。但保險人於接獲申訴人之申訴後逾一個月仍未作出決定者不在此限。
三、申訴人之請求權已因時效完成而消滅,且保險人以此為抗辯者。
四、曾經調解、調處成立,或達成和解者。
五、已進入訴訟或仲裁程序或已經判決確定或仲裁確定者。
六、因同一事實和其他保險公司進行訴訟或仲裁者。
七、曾經委員會作出決定者。但申請人提出新證據者不在此限。
八、委員會認為申訴案件顯無根據者。
九、委員會認為申訴案件更適合以訴訟、仲裁或其他紛爭解決方式解決者。
十、申請人未依本作業細則提出申請書或檢附有關文件影本,經通知補正而未於所定期限內補正者。
產 險 公 司 申 訴 服 務 電 話:
產 物 保 險 公 司
申 訴 電  話
台灣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0809068888•(02)23821666
中國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0800053588•(02)23812727
太平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0800868698•(02)27582700
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0800009888•(02)27067890
蘇黎世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0800006300•(02)27752888
泰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0800012080•(02)23819678
明台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02)27724136
中央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0800005678•(02)23819910
第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0800231982•(02)23913271
國華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0800212192•(02)27514225
友聯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0800024024•(02)27765567
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0800789999•(02)25075335
華南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0800010850•(02)27588418
國泰世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0800212880•(02)27551299
新安東京海上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0800050119•(02)87727777
美商安達北美洲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
0800339899•(02)87581800
美商環球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分公司*
0800098111•(02)27236666

-=-=-=-=- 以下內容由 Melody2008年02月17日 11:50pm 時新增 -=-=-=-=-
汽車出險紀錄哪裡可以查? 發問者: young ( 初學者 5 級)  
發問時間: 2007-12-31 08:07:03  
解決時間: 2008-01-10 08:06:16

請問汽車出險紀錄那裡可以查,希望能透過網路就能查到
如果說找保險員查,這我自己也知道,但沒有一個保險業務員是可以信賴的.........
2008-01-02 08:37:22 補充

強制等級 01 責任等級 04 表示什麼意思
最佳解答發問者自選  回答者: ray ( 初學者 1 級 )  
回答時間: 2007-12-31 21:49:29
http://tran.518fb.com/portal/b2c_products/apply/car_loc.asp
這個網站...
輸入ID 及車號..
可以查詢強制及任意責任等級...
但車體係數..就須請保險公司上關貿代查了...
參考資料

工作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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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回答者: 毛毛哥 ( 大師 1 級 )  
擅長領域: 保險 | 女性疾病  
回答時間: 2007-12-31 13:41:16
為一的方式還是要透過產物保險公司的業務員查詢
因為關貿網站是不對外開放的
一定要用產險公司的IP+帳號+密碼才進的去
畢竟這有關個人的隱私
這個網站就好像銀行的聯徵中心,可以查個人的信用問題一樣。
....
再則
汽車的出險紀錄是指
汽車有申請保險理賠的紀錄
若是有一台車,撞過10次了
但是他都是自費修理的
這樣上關貿網站也是查不出來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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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貿網路
http://www.tradevan.com.tw/web/guest/government/03
保險服務
1. 業務說明
    為配合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之實施,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爰複委託本公司建置「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保險費查詢中心」,提供產險公司聯機上傳並即時取得汽機車駕駛人性別、年齡、肇事記錄等相關資料,亦提供監理機關統計暨查證等用途。期使所提供予各界之車險資料查詢暨費率精算服務能更臻完備,以提升強制車險精算統計之功能。目前為使強制險保險制度更完善,消弭人為因素及保障被保險人權益,已將現行功能擴大為保險保險費認定及查詢中心。
2. 系統連結
(1)產險公司保費查詢中心
   http://insfee.tradevan.com.tw
(2)產險公司傳送資料系統
   http://carins.tradevan.com.tw/modlog/
(3)產險公司車險查詢系統
   http://carins.tradavan.com.tw:81
3. 線上申請連結
(1) 車險查詢中心資訊(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
      客服專線:02-23219167、傳真號碼:02-23219134
(2) 產險公司查詢帳號申請服務視窗(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
      客服專線:02-23219167、傳真號碼:02-23219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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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4-18 13:14:40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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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市頭條 汽車輪胎6月全面漲價 最多15%

部分賣場悄漲 其他囤貨售罄也調價
   
在汽柴油漲價計劃仍未明朗前,就連汽車消耗品輪胎價格也開始蠢蠢欲動,換胎前不妨貨比三家才能避免受到漲價浪潮的波及。
圖片: 1 / 1  

原油價格屢破新高,現在就連主要原物料為橡膠的輪胎,也因應國際天然橡膠價格的攀升,將在近期帶動一波漲潮。無論是國產或是進口輪胎,預估都至少有5~15%的漲幅,有不少大型汽車精品連鎖店以及量販店,為了鞏固低價策略的優勢,早在漲價前便已大量囤貨因應。因此雖然有部分品牌輪胎早在3月份及本月初即宣布喊漲,但就目前而言大部分賣場仍維持舊價,待囤貨出清後,輪胎漲價的態勢才會逐漸浮出檯面。報導╱林浩昇 攝影╱施偉平

雖然汽車輪胎屬消耗性產品,但由於更換次數不若汽車加油般頻繁,消費者對於輪胎漲價其實並不易察覺。就目前而言,僅有米其林輪胎(Michelin)、倍耐力輪胎(Pirelli)尚未宣布喊漲,其他已漲價的輪胎品牌,依照等級與尺寸的不同,有大約5~15%不等的漲幅。以大眾化的輪胎尺寸而言,平均一條輪胎大約比先前多出約100~300元不等,但尺寸越大、規格越特殊的輪胎,在這次的漲聲中調幅反而較小。
   
汽車精品店多庫存 短期不漲
一般汽車駕駛人換輪胎,大多選擇一般輪胎行、汽車精品百貨,再來才是標榜最低價的大型量販店。車麗屋汽車精品百貨採購單位表示,連鎖汽車精品賣場由於進貨量大,因此能有效以量制價壓低進貨成本。
就目前而言,車麗屋先前已開始囤量,輪胎庫存量還足夠約1~2個月的供需,因此短時間內不會漲價。而統一皇帽商品經理林志文則說,目前約還有4000~5000條輪胎存貨,在出清之前不會針對售價進行調漲。若依1個月銷量2400條來看,也約在1~2個月後才會開漲。
據調查,目前麗車坊庫存已出清,因而各門市旗下除了米其林輪胎和倍耐力輪胎,其餘都已反映成本而有微幅調漲,幅度大約是5~15%不等,以最大量規格的15吋輪胎來說,每條平均約貴上100-200元,至於SUV休旅車專用胎,目前則仍維持原價供應。
通用舒適胎 Bridgestone GR80(205╱60 R15)
輪胎種類:15吋
漲幅:7.4%
漲價前售價:2700元
預計漲價後售價:2900元
熱門性能胎 Toyo T1R
輪胎種類:15吋
漲幅:11.1%
漲價前售價:2700元
漲價後售價:3000元

目前各品牌輪胎漲價一覽表
http://motor.1-apple.com.tw/index.cfm?Fuseaction=View_CarNewsContent&Article_ID=30463175&ArtCatID=9997&NewsDate=20080418
  註:此表以已漲價的麗車坊為準   
   

選購撇步
出廠超過5年勿買
選購輪胎時,最好先依照平常使用需求以及駕車行為,來挑選適合的輪胎。若常行駛山路,建議選擇抓地力較好的跑車胎,反之若僅在市區通勤,省油、耐磨的胎種會是最佳選擇。一般來說,胎紋越複雜多樣的輪胎,通常抓地力及排水性較好,但也連帶影響油耗表現。另外,尺寸的選擇及製造年份,也是購買輪胎應該要特別注意的地方。
每條輪胎的胎壁上,都會註明一個4碼數字,以圖中為例,前方的H408為工廠代號,後方的0107代表2007年的第1周生產。生產製成超過5年未使用的輪胎,較容易變質及變形,應盡量避免選購。
以這條規格為225╱60 R16 97V的輪胎來解釋,225代表胎面寬度為225公厘、60是胎壁的扁平比率、R代表徑向層的結構、16為輪圈尺寸,97與V分別代表荷重及安全速度指數。

http://motor.1-apple.com.tw/index.cfm?Fuseaction=View_CarNewsContent&NewsDate=20080418&Article_ID=30463175&ArtCatID=9997&ArtPage=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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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5-4 11:10:16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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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個招數 5年還清400萬房貸
本篇文章摘自:Smart智富月刊.第 114 期 / 封面故事 / 作者:郭莉芳
「你賺的1塊錢不是你的,你存的1塊錢才是。」這是經營之神王永慶的名言。他們,都是6年級生,和王永慶一樣,珍視自己賺進的每1塊錢,夫妻同心,5年存下逾千萬元。現在,正帶著一雙兒女,到紐西蘭Long Saty一年,成為名副其實的「富爸爸」。你也想變成富爸爸嗎?用簡單的方法,有紀律地執行,你也能讓家庭撲滿年年長大,不再為錢困擾!當多數有殼蝸牛都為房貸所苦,岑永康夫妻卻能無債一身輕,他們有什麼理財祕訣?答案就在他們的花錢哲學裡。
全球股災!油價、糧價漲翻天!上班族卻進入凍薪年代,你,怎麼辦?
看看這對夫妻的故事吧,他們,靠簡單致富。

小檔案_岑永康+張珮珊小檔案
◎婚齡:6年多
◎年齡:岑永康33歲巨蟹座、張珮珊32歲雙子座
◎家庭成員:女兒5歲、兒子3歲半
◎現職:TVBS主播(留職停薪中)
◎年收入:約250萬元
◎婚後理財目標:

1.降低負債(房貸)(過去式)
2.全家到紐西蘭旅居1年(現在進行式) 

3.換屋(未來式)

清晨4點,天灰濛濛,全台北市還在沉睡,32歲的張珮珊卻已騎上腳踏車,沿著新生南路一路北行,到八德路上的TVBS大樓上班。沒錯,她就是TVBS主播。然而,過去5年來,她為了省計程車費,盡量都騎腳踏車上下班。
常常,張珮珊一下主播台,頂著濃妝就跳上腳踏車,趕回家煮飯、帶小孩。「生活是自己在過的,不必管他人的眼光」,她的先生、同為TVBS主播的岑永康,也是每天騎腳踏車或機車上下班。1個月下來,兩個人光是計程車費,就可以省下1萬元。
然而,此刻的他們,早已遠離塵囂,正在紐西蘭悠哉的Long Stay。在紐西蘭的奧克蘭,早晨,暖洋洋的陽光照進屋子裡,這對夫妻睡到自然醒,現正帶個兩個孩子,到屋前的花園裡摘萵苣、青蔥,準備料理午餐。這些菜,是兩個月前,一家人當農夫農婦,揮汗鋤土的收穫;午餐的魚,則是岑永康日前拿著釣竿,海釣一天的成果。一邊料理,他們一邊想著:「今天要去哪裡玩?」過去半年,他們在紐西蘭的足跡踏遍北島、南島的風景名勝,張珮珊還利用時間充實外語,上公共關係課程,兩個孩子則上當地幼稚園,融入全美語環境。
這對夫妻很特別,他們奉行「用力賺錢,聰明花錢」的生活方式。婚後5年,不但還清400萬房貸,還晉身千萬富翁一族。於是,去年中,他們向公司申請留職停薪1年,在紐西蘭投資親子關係,製造他們口中「一輩子難以忘懷的回憶」。
岑永康夫妻年收入加起來約250萬元,5年下來,總共收入約1,250萬元,他們的家庭帳戶卻可以在5年內增加到1,650萬元(包含婚前儲蓄300萬元)。換言之,岑永康夫妻如果不吃不喝,也不養育兩個小孩,5年下來,家庭帳戶竟然還多了100萬元。
現在,這個家庭帳戶名下不但有市價1,200萬元的房子、200萬元儲蓄險、還有一筆紐西蘭250萬元的旅費基金。到底,他們有什麼神奇理財術?
說到底,他們的理財術只有一個原則:簡單。
「錢要花在值得的事物上,當省則省」,岑永康說。在這個原則下,他們力行簡單理財3招,讓財富一點一滴的進入他們的家庭存摺。
【招數1】精準記帳 買10元的筆也要刷卡
「一定要知道自己的錢到底花到哪裡去」,岑永康說。對這對主播夫妻來說,時間就是金錢,但記帳又是理財的第一步,因此,他們發現,用信用卡記帳是最有效率的方式,讓銀行免費成為你的記帳員,每一筆帳單都被清楚分類,還可以利用銀行的軟體程式,量身打造你的帳單分析表。
因此,岑永康手中只有兩張信用卡,「只要能刷卡,就絕不付現」,即使是1支10元的原子筆,他都要刷卡。每個月,只要將兩張信用卡帳單合併,當月支出明細一目了然。
【招數2】管理支出 宰撲滿也要還房貸
根據帳簿,岑永康很快抓出家庭財務報表上的最大現金黑洞:房貸。
他計算自己的400萬房貸,若分20年攤還,就要付給銀行利息137萬元,為什麼要平白讓銀行賺利息錢?「我覺得金錢是讓人傷腦筋的事情,應該愈簡單愈好,既然買房子一定要貸款,就要愈快還錢,才能降低自己的利息損失。」張珮珊也說。夫妻達成共識後,他們婚後的第一財務目標便是:5年內還清房貸。
根據經建會統計,房貸支出占每人月所得比率高達32%,在台北市,這個比率更高達43.6%。也就是說,對一個家庭來說,若沒法盡早還清房貸,收入永遠都在付利息,惡性循環不止。
為了在5年內還清房貸,岑永康說,「有錢就拿去還本金,即使只有1萬也要還。」於是,他們用力賺錢,拚命省錢,除了每年該付的26萬本息,他們每年硬是再擠出61萬元,將近1/4年收入來還房貸本金。對此,政大商學院院長周行一認為,對於不善理財的人來說,有錢就提前還房貸的作法是對的,也可以降低心理壓力。
不過,這些錢怎麼來?「絕不輕忽小錢的力量」,對很多人來說,100元可能是小錢,但岑永康卻認為,即使是一塊錢,也有力量。「只要房貸本金能降低,利息自然變少」,因此,除了自己騎腳踏車省交通費外,他甚至把兒女存滿的撲滿,拿來「殺豬公」,即使只有8,000元也要拿去還銀行。此外,他還分享私房省錢訣竅:
1.信用卡紅利的機票省錢法:因為他們酷愛旅行,機票支出是大宗,因此,岑永康會比較哪一家信用卡的紅利點數最優惠,目前他就是使用富邦a miles信用卡,每刷20元就能兌換1哩(飛行哩數),迄今已用紅利點數換到5張免費機票。
2.預算逛街法:即使身為主播,他們平常總會到五分埔或外銷成衣店,買特價100元的衣服。此外,他們大約每2、3年飛一趟香港,趁年底打折時採買,此時,他們一定先設定好預算,才出發採買。例如預算3萬元,只要錢一花完就回飯店,絕不會繼續戀棧,以免荷包失血。
3.清單購物法:家裡需要採買東西時,他們會先列出採購清單,購物時奉行「快、狠、準」原則,只買清單上所需,絕不會出現非計畫性的消費。
4.夫妻排班時間利用法:當孩子滿3歲後,他們決定自己來帶孩子,不但辭掉外傭,甚至為了省下小孩的幼稚園學費,夫妻倆協調上班時段,太太上早班(從凌晨4點到下午2點),先生上晚班(從下午4點到半夜12點),這樣,隨時都有人可以照顧小孩,每月可省下3萬元學費。5.心理安慰法:每個月都買名牌包包,幾乎是同業的習慣,但「生活簡單、夠用就好」,岑永康說,他們寧願把錢省下來,1年出國玩3趟。「名牌包每季都會出新款,每個要價2、3萬元,如果每周揹3次,等於一季揹不到40次,揹一次的代價就是750元,太貴了!而且我們兩個即使沒有名牌包加持,一樣很帥、很美啊!」他大笑。
6.高效益旅遊法:旅遊雖然是岑家的大項開銷,但他們選擇參加便宜的「首航團」,或利用淡季出國旅遊、上網買便宜的團票、訂旅遊當地便宜民宿來節省開銷。例如印度首航團,11天才1萬9,800元;德奧首航團,12天才2萬9,900元。
頂著主播的光環,但他們心裡自有一把尺來衡量所有的消費,「價格≠價值」。岑永康樓上鄰居薛太太表示:「他們夫妻為了多存錢,不該花的錢絕對盡量省下,非常樂意接收我家小孩子的玩具或套書。」
之所以這麼「惜錢」,跟生長背景有關。岑永康生長在單親家庭,他永遠忘不了小時候的情景:每天,他看著擔任保險收費員的母親風雨無阻出門工作,每收1份保費才賺2元;1天收50份,只能賺到100元。「每一塊錢,都得來不易,如果隨便買件衣服就花光了」。
因此從小,他對金錢的態度,總是小心翼翼。大學時,為了補貼家用,他還賣過靈骨塔。
即使到國外念研究所,岑永康也在1年3個月就拿到學位後,立刻回台灣賺錢。張珮珊也生長在一個經濟拮据的家庭環境,為了支付自己的學費、生活費,她學生時代就到電視台、廣播電台打工,大學四年級時便月入3萬8,000元,是當時全班收入最高的學生。
※我們的聰明花錢法
1. 有錢一定存有錢就會存下來,絕不會超支消費。
2. 挑特價蔬果買東西前先拿DM來比價。
3. 騎單車上班騎腳踏車上班,每月省1萬元計程車費。
4. 五分埔買衣每件特價100元,便宜也能有好貨。
5. 畫畫大拍賣拿大女兒的畫作到家族聚會中義賣,每幅1,200元。
6. 搶便宜機票上網搶便宜機票,是岑家夫妻精省旅遊支出的祕訣。【招數3】滾動人脈、創造收入
上班,是一份薪水,但除此之外,他們「哪裡有錢就往哪裡去」。只要符合公司規定,夫妻兩個廣接活動主持、演講、公益廣告、企業講課等外快,說他們是搶錢夫妻一點也不為過。
但要搶錢,前提要廣結善緣,他們光是為親友免費主持的婚禮就達50多場。主持婚禮,一方面省下紅包支出,另方面又可藉機認識雙方親友,為未來的兼差收入累積人脈存摺,一舉兩得。所以,人家一有兼差機會,總會主動找上門。又譬如,岑永康免費「出借」兒女,幫朋友拍宣傳片或海報,既可滾動人脈,拍完後又可以把免費的玩具統統帶回家。因為一雙子女很可愛,也常義務擔任朋友婚禮的花童,朋友高興,小孩還因此收到紅包,這時,他們就會將錢存入子女各自的帳戶,順便教導孩子理財觀念。
「人脈投資是最不花錢卻最有效益的投資」,因此,他們夫妻常獲得許多免費的折價券、住宿券、童書、書籍等。透過滾動人脈,岑永康夫妻的接案量也愈來愈多,也能挹注收入。
岑永康夫妻的理財方式其實很簡單,在許多專家眼中,甚至過於保守,他們不碰股票、基金,只買儲蓄險、房地產。「我覺得投資會有風險,我連打麻將輸錢都會心痛了,更何況投資,而且我也不想每天提心吊膽」。
「買房子會讓我有踏實感」,張珮珊也說,房子是全家人遮風避雨的城堡,未來換更大的房子也是夫妻倆努力賺錢的動力之一。
幸運的,岑永康婚前用750萬元買下、用來向張珮珊求婚的房子,現在也增值到1,200萬元。當時,他到台大附近用餐,無意間看到有房子要賣,當下心想:「大安區是台北市的文教精華區,位在台大對面的新生南路更是燙金門牌」。超有行動力的他,吃完飯立刻跟屋主約好看房子。就這樣,他買下了這棟黃金屋。
雖然他們不碰有風險的投資,甚至把錢擺在儲蓄險,資金運用效率非常低,但我們卻訝異的發現,光是奉行簡單哲學,家庭帳戶就可以迅速增值。
(表1)每年多還本金,省下101萬利息!
「用力賺、聰明花」,這個理財基因深植在岑氏夫妻的身上,因此,他們的錢變多了,生活樂趣不但沒變少,還比一般人更有實力,把錢砸在他們很重視的事情上,譬如,他們1年出國3次,婚後迄今已去過20餘個國家;又如,他們定期宴請親友,一次花上5,000元也不手軟。又譬如,這一次的紐西蘭之旅。
「很多人問我為什麼不退休後再去紐西蘭,到時候有錢也有閒?但是那時孩子長大了,不一定會在我們身邊,我們夫妻搞不好體力也不行,無法上山下海」。於是,他們決定停下工作,1年少賺250萬元,另外再動用250萬元旅遊基金,總共花費500萬元的代價,買下一整年全家難忘的回憶。
這樣的生活?羨慕嗎?其實,只要學好上述的簡單致富3招,再加上風險控管,你也能拿到這把魔力之鑰,開啟家庭的幸福致富之門。
【達人怎麼看】
※喻芝蘭(遠東銀行財富管理事業群副總經理)
房貸該用力還還是慢慢還?我提出另一個思考角度:「如果以主播的賺錢能力來預估,提前還房貸等於是抵銷了房地利息可扣抵所得的節稅效益,假設所得稅率為21%,400萬元本金的年繳利息約12萬元,等於可省下2萬5,200元的所得稅。」
※許純華(宏觀財務顧問平台財務顧問)
提前還清房貸雖可以降低利息支出,但目前房貸利率約為3%多,若把提前還款的金額做其他的投資運用,只要創造超過4%的報酬率,就會比還房貸更划算。不過,理財是一種選擇,沒有對錯,如果岑永康自認還債是最重要的理財目標,這個做法也沒問題。
※林建智(政大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暨研究所系主任)
在別人眼裡或許這項花費太驚人,但張珮珊順便到紐西蘭進修,也算是為專業加分,反而是一種投資。【家庭理財 常見10大財務漏洞】
你的家庭財務撲滿老是存不滿、存不快,癥結何在?
檢查一下你與另一半是不是有以下的習慣與想法,導致家庭撲滿無法聚財,反而漏財!
1. 夫妻不需要共同帳戶。(你理你的財,他理他的財,有可能兩個人都無法發財)
2. 我的薪水要付很多開銷,到了月底就沒錢。(老實說,你也搞不清楚開銷明細)
3. 買東西從來不會先列清單,想買什麼就買什麼。(也因此,有可能每次消費都超乎預算)
4. 反正房貸利率很低,跟銀行借錢買房子代價不高。(貸款20年,你得付銀行超過100萬元的利息)
5. 過好現在比較重要,想未來太遙遠。
6. 我跟另一半從來沒有討論過退休後的期望生活。
7. 我存不了錢,因為賺得不夠多。(事實上,是花得太多,而非賺得太少)
8. 我很少花大錢。(事實卻是:生活中不斷花小錢,小心!拿鐵因子就是讓家庭撲滿縮水的元兇)
9. 看到特價品或打折品,就會有買到賺到的感覺。(事實上,這也是非計畫性消費)
10. 因為「想要」,而非「需要」而購物。(你的慾望正一點一滴吞噬家庭撲滿)診斷結果:
勾選項目少於3個:恭喜你!家庭財務漏洞不多,你與另一半有機會共創美好未來。
勾選項目4∼6個:小心!家庭財務漏洞不少,請趕緊修正作法與觀念。
勾選項目多於7個:糟糕!家庭財務漏洞多,可能存不了錢,更透支了未來幸福。

http://smart.businessweekly.com.tw/webfineprint.php?id=29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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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9-16 16:32:09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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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奶粉店家分佈,請大家告訴大家
http://bbs.epochtimes.com.tw/forums/43259/ShowPost.aspx
縣  市 新西蘭公司提供數量(包) 衛生局稽查結果
台北市 130 經台北市衛生局稽查,皇品食品行(內湖區內湖路2段13號)所購入之130包已轉售至台北縣地區,由台北縣衛生局稽查中。
台北縣 48 偵詠有限公司所購入之48包(不含已退貨之12包),其中33包已販售至小麥與咖啡(台北縣永和市仁愛路96號)、葉師傅饅頭(台北縣永和市民享街17號)、呀米烘培坊(台北縣汐止市仁愛路116號)、卡斯提拉(麥多)(台北縣汐止市汐萬路二段62巷5號)、席斯烘培咖啡西餐廳(台北縣汐止市伯爵山莊街52巷1-1)、楓格屋麵包坊(台北縣汐止市和平街46巷20號)、荷蘭村(台北縣汐止市明峰街113號)、凱薩琳麵包工房(台北縣汐止市新昌路62號)、亞米西點(台北縣汐止市福德二路104號)、新味珍餅店(台北縣貢寮鄉仁和路268號);其中14包供應給臺北市的14家糕餅業者或餐廳,分別為:統冠麵包店、御華興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巧芝西店麵包店、烘焙王食品有限公司、昇芳食品店、聞明堂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雅式西點、葦茂有限公司、御之香麵包店、內湖楓采、可亭西點麵包店、康寧生活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中正區張先生、石牌陳先生。惟各店進貨量皆少,至多一包,其中3家因未使用,包括昇芳食品店1包、御華興食品股份有限公司1包、統冠麵包店1包可以完全配合回收銷毀。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已責令店家進行下架、暫停使用並配合偵詠有限公司進行回收動作。粗估可回收3包,預計退回桃園縣「模里西斯商新西蘭乳品股份有限公司」原廠統一銷毀,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表示,其餘店家今早電話連繫確認已用完無存貨。已拆封3包(剩餘33.81公斤)已封存,7包已聯繫將儘速回收,其餘5包分售至基隆市業者及台北市業者各1包,已移請北市及基隆市衛生局積極追查回收;其餘3包分售至麥格專業烘培(台北縣新店市富貴街11巷14號)、太順麵包店(台北縣板橋市國泰街76巷34號)、元崎西點食品有限公司(台北縣新台五路一段108號B棟1樓)。
  (台北市之130包部分) 馥品屋(臺北縣樹林市大安路143號)購入40包,已封存9包,其餘31包業者尚未提供詳細流向資料。旺達食品有限公司(臺北縣板橋市信義路165號)購入90包,已封存19包,業者提供其餘71包分售9家業者之名單:明揚麵包店(新莊市公園一路96號)、胡家國先生(永和市中山一路1段344號)、大香山西點麵包店(中和市景平路345號)、和興麵包店(永和市成功路2段125號)、哥本牛排館(台北市濱江街108巷6弄11號)、馨乃軒蛋糕店(中和市福美路302號)、津琪芋冰店(樹林鎮三俊街65巷18弄30號)、玉點麵包店(新莊市中榮街52號)、溫哥華麵包店(中和市宜安路105號),衛生局將積極追查回收。
桃園縣 267 1.福達公司所購入之17包(不含已退貨),經桃園縣衛生局查核清點。已加工製成木瓜特調奶粉等成品共35箱(計510公斤)、半成品共8桶(計563公斤)及用餘三鹿牌全脂奶粉10公斤均尚未出貨,衛生局已就地查封,將擇日銷毀。                             
2.台威公司所購入之250包(不含已退貨),桃園縣衛生局已先行封存8包。業者提供其餘242包銷售至台北縣業者之名單:亞美淇日式烘焙坊(板橋市南雅南路1段51號),凱薩琳(林口鄉林口路10號),九信油糧行(五股鄉工商路146號),小麥與咖啡豆(永和市仁愛路96號),裕品馨(新莊市丹鳳街28號),巧心坊(三峽鎮大同路186號)等業者,繼續轉由台北縣衛生局積極追查回收。
台中市 3 晏貝公司所購入3包(不含已退貨部分),1包已封存,2包作為試用樣品被退回後已丟棄。
高雄縣 20 經高雄縣衛生局稽查,已退貨轉售至彰化縣地區;經彰化縣衛生局繼續稽查,已將春喬食品興業公司所製成5種口味飲料計8222箱加工產品,其中未售出之6699箱已封存。
    已售出之1523箱加工產品經彰化縣衛生局追查流向結果,衛生局已掌握最終產品之流向,積極執行查扣封存違規產品:
1.尚&#21177;木瓜牛奶產品580箱有部份轉售桃園地區(鍾政隆,桃園縣八德市介壽路2段565巷12號;周開閎,桃園縣八德市和平路991巷58弄9號;天香,臺北縣新莊市新樹路331號),該等製品持續由桃園縣衛生局積極追查流向,庫存於彰化地區產品已由彰化縣衛生局封存。
2.尚&#21177;曼特寧咖啡250箱,有156箱轉售新竹縣地區(翁鎮縣,新竹縣新豐鄉埔和村476號),該製品經新竹縣衛生局追查結果新豐鄉有以大陸毒奶粉為原料的產品「尚&#21177;曼特寧咖啡」(280c.c.罐裝產品),店家於97年8月9日進該產品156箱,尚剩119箱又16罐,計銷售36箱又8罐(共計872罐),據店家表示所有銷售的地點均為販賣機,衛生局除立即查封剩餘產品外,亦即刻隨著店家到各個販賣機銷售點清查下架中。30箱售至陳志鍾(台中市南區樹義5巷155弄6號);50箱春喬食品有限公司(彰化縣員林鎮山腳路3段25巷72號)自行零售;14箱尚&#21177;食品企業有限公司(彰化縣二林鎮趙甲里安殿巷30號)自行零售。
3.尚&#21177;藍山碳燒咖啡665箱,已全數售至香港,將知會香港衛生署。
4.尚&#21177;牙買加咖啡28箱已售出給鄰近民眾,衛生局仍將持續追查回收。
屏東縣 75 裕軒公司已將75包全數售予農民當肥料。
花蓮縣 20 華茂食品原料行所購入之20包已分銷到花蓮地區之亞信、佳美、上田、特順香、老大房麵包店,已告知該產品不得販售,現場已無存貨。
雲林縣 2 經雲林縣衛生局稽查結果,已轉售嘉義縣之高育生技公司。
嘉義縣 40 高育生技公司所購入之42包,33包未拆封奶粉及9包已拆封所製成之半成品,嘉義縣衛生局均已全數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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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10-24 08:58:18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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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是去年的資訊 , 不過有朋友轉寄給我,
就再提醒大家小心注意囉~
http://www.cake.idv.tw/diary-32616.html
工研院環安組公告!!!-戶外看到此種蜘蛛時請以最快速度離地
工研院環安組公告:如見到以下圖片的蜘蛛時,請以九秒九的速度遠
離牠,一定要看!!
真的還假的,有這麼恐怖嗎?春天到了,各位可能會到郊外踏青,但對於戶外活動時所面臨的突發狀況, 尤其因接觸不明植物或昆蟲所造成的傷害,有時會令人遺憾終生,如本份公告中所指出的這種『蜘蛛』就不可掉以輕心,看過照片後會更令人無法想像下場竟然如此慘烈,所以,外出郊遊時務必小心為上,祝各位健康愉快、闔家平安
關心您的    勞安室 敬上
PS:感謝經濟部工業局永續發展組專員提供本則工研院環安組的訊息。
如見到以下圖片的蜘蛛時,請以九秒九的速度遠離牠,否則便會對身體構成嚴重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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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1-7 02:19:06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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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長文條款」三讀過關 政府課錯稅全額退回
更新日期:2009/01/06 17:06 呂欣憓
立法院院會6日三讀通過「稅捐稽徵法第28條條文修正草案」,法案明定,如果因為政府機關適用法令錯誤或是計算錯誤,導致納稅義務人溢繳稅款,納稅義務人可以全額退稅,不受目前退稅期限最長5年的限制。

立法院院會通過被外界稱為「陳長文條款」的「稅捐稽徵法第28條條文修正草案」,法案明定,可以歸責於政府機關的錯誤,例如稅捐機關適用法令錯誤或是計算錯誤等,因而造成民眾被錯課稅捐,納稅義務人可以全額退稅,不受目前退稅期限最長5年的限制。財政委員會召集委員盧秀燕表示,稅捐機關必須在法條通過後2年內,全部賠付完畢。盧秀燕說:『因為課稅錯誤的案件,賦稅署的統計是,到目前為止有1萬6,409件,課錯金額是2億7000萬元左右,在法條通過之後,我們要求稅捐機關必須在2年之內要調查賠付完畢,這個法案通過,對過去長期以來因為政府課錯稅,而沒有辦法獲得全額補償的民眾來講,是一個司法正義的實現。』

知名律師陳長文因為登記在太太名下的自用住宅,被稅捐機關以營業用途課徵房屋稅長達15年,但依法只能退還5年的稅款,陳長文因而提起行政訴訟,但是敗訴,立委因此提案修法,使得這項修法被稱為「陳長文條款」。

不過如果是納稅義務人自行適用法令錯誤,或計算錯誤導致溢繳的稅款,因屬可歸責納稅義務人本身的事由,申請退稅期限仍維持5年的規定。法條同時訂出過渡規定,在法案修正實施前,因為政府錯誤導致的溢繳稅款案件,同樣可享有修正後的規定。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106/58/1civ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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